【制度解读】汉江局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行政办公室 时间:2026-09-22 责任编辑:汉江局网管

编者按:为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精准把握制度要义、规范履职行为,持续深化制度宣贯落地,汉江水文网分期开设制度解读专栏。本期为专栏第15期,聚焦《汉江局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专项解读,帮助全体人员吃透规则条款、明晰工作权责,切实把制度要求融入日常管理与业务履职全过程。


《汉江局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为规范水位、流量、泥沙、降水量、蒸发、气象等多要素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保障软硬件设施与数据信息安全,提升监测数据准确性、可靠性、稳定性,汉江局印发《汉江局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厘清各部门岗位职责,对系统移交、巡检运维、故障处置、数据管控、考核奖惩作出全流程规定,是全局在线监测业务开展的重要业务管理制度。现将办法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总则:明晰适用范围,划定管理对象

一是制定目的:规范多要素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保障设备、数据安全,提高监测数据质量。

二是管理对象:在线监测系统包含自动传感采样、信息采集存储传输、视频监控、供电设施,漂浮/固定监测平台、数据中心及全套配套软硬件设施。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厘清部门分工,压实管理责任

(一)行政办公室:承担在线监测仪器设备规划计划、资金保障,负责在建系统沟通协调。

(二)技术管理室: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落实数据使用授权、监督管理。

(三)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汇集部门):负责数据汇集、转发、存储、展示,响应各单位的数据需求。

(四)综合事业中心:做好设施设备物资供给、维修保障相关工作。

(五)各生产单位(十堰、丹江口、襄阳分局、河道勘测中心、水环境监测中心):承担系统日常管理维护,保障数据稳定、完整、准确。

三、运行管理:规范全流程运维,明确巡检、故障处置硬性标准

第三章对系统移交、人员配置、巡检频次、故障处置、备品备件等运行环节作出明确硬性规定。

(一)系统移交管理:新建系统完工验收移交前,由计划资金部门负责建设监管;移交后1个月内,生产单位按技术要求开展比测和资料收集,落实防盗防撞日常安全管理;竣工验收前对外协调工作由建设管理部门负责。

(二)岗位与应急管理: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系统运维;工作执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编制设备水毁破坏、数据备份、事故报告等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三)分级巡检维护要求

1.各分局:将在线监测系统纳入日常巡测巡检。汛期每月不少于3次,枯期每月不少于1次,特殊情况加密频次;水位、降水设备有可靠技术支撑的,按测验任务书执行。

2.其他生产单位:汛前、汛后各开展1次巡检,完成设备检修、校准、比测。

3.生产单位完整记录巡检问题及处置举措,自身无法处置的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解决。

(四)部门监督检查

1.技术管理室:每月开展1次后台运行检查,每季度组织1次现场抽检,开展技术培训、设备及数据质量检查。

2.网络信息中心:每日8时开展数据完整性、合理性、时效性监视检查;发现数据异常30分钟内通知生产单位并留存记录;数据中断通知时限:汛期白天≤4小时、夜间≤8小时,枯季≤24小时。

(五)故障处置时限:发生故障后,生产单位优先处置,协同网络信息中心,必要时联系厂家。一般故障24小时内恢复运行;恶劣天气、交通受阻等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72小时;设备损毁、需厂商介入的,由技术管理室另行确定恢复时限。故障设备更换后做好故障标签与台账记录。

(六)备品备件保障:生产单位按需提出备品配件、设备保险需求,经部门及局领导审核后实施。

四、数据管理:筑牢数据安全防线,规范授权、备份与共享

(一)使用授权管理:技术管理室负责数据使用审核授权,对数据使用全过程监督。

(二)数据归集管理:系统竣工验收后,采集、存储、传输、监视等工作由数据汇集部门、生产单位自主管理。确需设备商并行完善项目,须技术管理室审批,并行运行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三)质量与备份管控:生产单位落实质量控制、数据审核、固态备份制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面数据质量检查并留存记录,满足整编相关要求。

(四)数据中心管理:网络信息中心落实存储、备份、安全控制,建立查询、共享、发布机制,严防数据泄密、丢失、篡改。

(五)创新应用支持:鼓励依托平台开展技术创新,数据汇集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模型演算相关服务支撑。

五、考核与奖惩:树立鲜明导向,刚性约束运维履职

(一)考核评估机制:技术管理室开展年终考核、不定期抽查,重点考核系统运行状态、维护时效、传输及数据质量;网络信息中心每季度开展运行情况通报。

(二)取消评优情形:出现监测平台冲毁/撞毁未及时发现、维护不当造成数据中断超48小时,不得参与本办法相关评优。

(三)奖励情形

1.考核排名第一的生产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加5分;

2.网络信息中心若全部数据中断事件均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通知,绩效考核加3分。

(四)处罚扣分标准

1.平台冲毁、撞毁未及时发现:生产单位扣5分,网络信息中心扣2分,并按局内规定追责。

2.维护不当造成数据质量问题,按故障时长分级扣分:

特别严重(>48小时):扣4分

严重(24‑48小时):扣3分

较严重(12‑24小时):扣2分

一般(3‑12小时):扣1分

结语:《汉江局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是规范全局水文在线监测业务的重要制度,覆盖设备运维、故障处置、数据管控、考核监督各个环节。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学习落实办法各项条款,严格落实巡检、故障处置、数据质量管控要求,压紧压实岗位责任,保障在线监测系统稳定可靠,为汉江水文测报、分析计算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