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水利改革发展部署 努力开创治江事业新局面
作者:刘雅鸣 责任编辑:管理员 来源:长江水利网 发布时间:2015-01-07
——在长江委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刘雅鸣
(2014年1月20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部署,总结2013年治江工作,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安排2014年重点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全面落实民生水利工作部署,治江工作取得新成绩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治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在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长江委认真贯彻中央和水利部党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积极应对水旱灾害,防汛抗旱成效明显。2013年汛期,长江流域先涝后旱、台风暴雨集中。在国家防总的领导下,长江委积极应对,及早部署,完善防汛预案,强化监测预报,实施科学调度,加强指导协调。共召开49次会商会,下发24道调度令,启动8次应急响应,派出24个工作组和专家组77人次,深入流域有关省市指导抢险救灾。开展以三峡水库为核心的长江上游控制性水库群联合调度。对三峡水库实施拦洪削峰、排沙减淤、生态试验、待闸船舶疏散、抗旱补水等实时调度,累计拦洪105亿m3、补水95亿m3、排沙1760万t、疏散船舶360只,取得巨大综合效益;联合调度溪洛渡等水库,在来水偏少的情况下,成功实现三峡水库连续第四年蓄水至175m,其它大型水库均完成预期蓄水任务,为去冬今春发电、供水、航运提供了重要保障。
第二,进一步加强规划工作,流域规划体系不断完善。以国务院批复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为指导,组织编制流域主要支流综合规划及重要专业、专项规划32项。其中,岷江、雅砻江、赣江、沅江等支流综合规划和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规划(修订)已经编制完成并报水利部待审,湘江、资水、抚河、信江等支流综合规划和帕隆藏布流域综合规划基本编制完成,长江流域(片)水资源保护规划、长江流域(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补充规划等近10项正按计划编制。组织开展了《雅鲁藏布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专题研究》、《汉江干流梯级及跨流域调水工程联合调度方案制定》、《鄱阳湖水情变化及水利枢纽有关影响研究》3项重大专题研究,成果已报水利部。开展了一批中型水库审核、重要支流防洪治理项目和水利血防工程项目审查工作。
第三,高度重视“三条红线”,水资源管理扎实推进。完成汉江等第一批5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启动金沙江等第二批河流水量分配工作。全面推进汉江流域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编制完成《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水量调度方案》。进一步加大对取用水户监管力度,开展了大渡河瀑布沟等12个工程蓄水计划和调度方案审查。提出了长江流域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进一步加强流域片195个省(国)界断面全覆盖监测,开展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长江口等重要水域和重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推进以藻类监测为代表的水生态监测,对江西潦河永修河段等3起水污染事件启动应急响应。全面完成流域内第三批11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组织开展了安徽铜陵等第四批3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期评估。
第四,不断健全制度和机制,水行政管理力度加大。严格落实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等制度,全年办理行政许可350项。对三峡库区占用库容情况进行了深入排查、专项整治和整改督办,开展了丹江口水库水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组织对流域内有关水行政许可和水利规划执行、中小河流治理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联合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对金沙江中下游段、长江干流重点河段、陆水和丹江口水库库(坝)区进行河湖专项执法检查,初步统计,对近200个涉水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纠正或制止违法行为180余起。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检查和督导,联合长航公安开展“亮剑”执法行动,始终保持长江采砂秩序总体可控。积极探索建立长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协调协商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澜沧江水量调度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陆水水库水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建设,正式启动丹江口水库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建设工作。制订《长江流域省际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实施办法》,成功调处川滇韭菜坝等水事纠纷,维护了良好水事秩序。
第五,扎实抓好管理与服务,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大坝加高年度建设任务,中线水源工程通过蓄水验收并开始蓄水,为2014年汛后通水奠定了基础。组织开展了流域内17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14座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复核工作,完成嘉陵江亭子口、武都引水二期工程和西藏旁多水利枢纽相关阶段验收。认真做好三峡工程现场技术服务和三峡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对近3年水利部审批的流域内149个在建大型生产建设项目实现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覆盖,完成乌江构皮滩水电站等33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二期工程等一批国家重点工程开展了检查督导,对流域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进行了调研,对第一、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进行了验收抽查。完成对江西、湖北等6省(市)水利工程项目稽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回头看”活动,开展汛前安全生产、水库蓄水安全、委属基建安全生产等专项检查,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第六,着力强化基础工作,科技支撑能力持续提升。圆满完成长江流域(片)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成果通过验收。高度重视基础和信息化工作,开展适应流域综合管理的综合监测站网规划和长江委信息化顶层设计,取得初步成果。注重科技项目顶层设计,研究提出长江流域及西南国际河流治理开发保护与管理中应重点研究解决的5个重大问题。积极推动长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等治江重大问题研究,全年获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19项,获专利64项,编制技术标准和规范30部。推进科技平台建设,国家大坝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验收,江湖治理与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前期工作有序开展。积极争取科技项目,完成2014、2015年度水利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948项目、科技推广项目储备入库工作。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举办长江委青年科技论坛,组织召开长江流域重大水利科技问题座谈会、水利科研院(所)校科技创新与协作工作座谈会,成功举办第七届中韩水技术交流会,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合作协议10项。
第七,积极推进改革发展,单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制定长江委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文件会议、压缩“三公”经费等方面成效明显。落实水利部预算管理“三项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实现了序时、均衡、安全、有效。进一步加强对水利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财务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基本建设审计,财经管理取得明显成效。加快“六型”机关建设,制订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委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效率不断提高。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支撑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市场开拓,企业技术支撑和经济发展能力得到加强。稳步推进委属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了职工住宅建设项目。
第八,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把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举办了委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班、处级干部轮训班和领导干部理论进修班,组织十八大精神宣讲18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一批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活动取得初步成效。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全年培训1.97万人次,获批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专家12人。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惩防体系不断健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长江水文化建设。认真做好离退休工作,举办首届离退休职工艺术节。积极做好信访工作,主动掌握舆情信息,扎实开展宣传工作,为治江事业营造了良好氛围。发挥民主党派和工青妇、学会、协会等群团组织的重要作用。援疆、援藏和对口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长江委荣获湖北省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再次被湖北省委、省政府确认为全省最佳文明单位。
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推进治江事业发展,必须坚决贯彻中央治水兴水战略和水利部党组决策部署,始终把推进民生水利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必须认真抓好治江工作顶层设计,统筹做好防洪保安、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流域综合管理,实现长江水利可持续发展;必须着力夯实基础工作,坚持科技立委、人才强委战略,强化科技支撑;必须始终坚持治江工作和长江委发展两手抓,充分依靠广大干部职工,共同推进改革发展。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发扬光大。借此机会,我代表委党组,向一年来为治江事业发展付出辛勤努力的全委广大干部职工及离退休老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准确把握水利工作新要求,不断推进治江事业新发展
当前,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引领下,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治江工作面临的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机遇与挑战并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全面深化改革对治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水利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组成部分,是保障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治水兴水大业长远发展的强大动力。当前,长江流域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尚不完善、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矛盾突出、水资源管理制度亟待健全。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机遇,加快推进流域水行政管理体制、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体制、水法治建设和水利科技创新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在制约长江水利发展的根本性、长期性问题上下功夫,不断完善适合国情水情江清的长江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增强治江事业的生机活力。
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治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部署,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近期,国务院提出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要求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中国经济新支撑带,以推动沿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新型城镇化发展,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保护沿江绿色生态廊道,创新协调发展新机制。中央领导明确指出,要把水利作为国家投资的主要方向,集中力量干几件大事。长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命脉,长江水土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目前,长江防洪保障能力仍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供水保障能力距转型升级的要求仍有差距,局部河段河势不稳制约着长江水运交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尚不能满足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的要求,流域综合管理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我们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进一步完善长江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保障和流域综合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长江水利对长江经济带的整体保障水平和重点支撑能力,为长江流域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生态文明建设对治江工作提出了新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开启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征程。十八大把水利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提出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理、推进水循环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价改革、水权交易等纳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长江流域水资源丰富,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水和谐,是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并将之融入治江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通过加强水土资源保护与修复,改善长江水生态环境,在维护长江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长江的服务功能,使长江真正成为一条生态环境优良、造福人类的健康河流。
面对治江工作新形势,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水利部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思考和谋划集中到解决流域水问题上来,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全面推进长江水利改革发展,不断开创治江事业新局面。
第一,完善长江防灾减灾体系。随着三峡工程的建成,长江总体抗灾能力显著提升。但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洪涝、干旱灾害暴露出长江防灾减灾体系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发生常遇洪水和局部强降雨时,中小河流及城市防洪问题突出,山洪灾害严重;遇大洪水时,长江中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依然不足。部分地区旱情频发,抗旱能力不足。长江防洪抗旱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要不断完善防洪工程体系。抓紧实施长江中下游重点河段崩岸治理,加强两湖地区重点堤防、连江支堤、支流重要堤防和蓄滞洪区建设,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薄弱环节建设,加强涝区治理,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要不断完善抗旱工程体系。加快实施抗旱规划中有关工程措施,加强小型水库、抗旱应急备用井、引调提水工程等抗旱应急工程建设。要不断完善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体系。继续推进流域水文、气象监测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水情、雨情、旱情等信息监测预警预报能力;进一步加强流域与地方的联系协调,不断健全防汛抗旱等应急管理机制,实现协调联动、快速反应、高效应对。要不断完善控制性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系。切实加强以三峡水库为核心的控制性水库群联合调度研究与实践,提升流域重点防洪抗旱减灾工程的运行管理及技术水平;加强对重点工程运行的统一管理和指导,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兼顾好调水、补水、发电和航运,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第二,增强流域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水资源是重要的战略资源,事关国计民生和百姓安康。长江作为国家水资源配置的战略水源地,是流域乃至全国经济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支撑和重要保障。要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统筹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结构;围绕解决工程性、资源性缺水问题,积极推进建设一批大中型水库和其他骨干水源工程以及重点提、引、调水工程;着力推进城镇供水、灌溉水源及配套工程建设,增强供水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协调好流域内以及流域间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强化对流域内各类蓄引调水工程的统一调度与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工程体系的综合效益,提高水资源整体利用效率和效益。要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战略举措,继续完善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抓紧完善“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监控体系和评估考核制度与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从严管理监督,严格责任考核,提高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平。要进一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河流规划、工业园区和城市发展的水资源论证,严格高耗水工业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加强节水宣传和节水措施推广,不断促进节约用水和城镇化建设与生产力布局优化。
第三,推进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长江流域是我国水资源较为充沛地区,目前长江水质总体良好,但局部河段、水库和湖泊的水质、水生态环境有恶化趋势。必须牢固树立人水和谐的理念,加强长江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完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推进建立完善水权制度与水价机制,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和蓄滞洪区生态补偿机制及流域上下游不同区域的生态补偿协商机制,探索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制度,完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治理机制。要进一步强化河湖管理与保护。完善长江河湖管理、河道采砂、岸线保护等规划,加强规划约束,推行河湖开发利用和保护分区管理,合理利用河湖资源;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登记和确权划界工作,依法划定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因地制宜推行河长、湖长制等管理责任机制;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加强河湖岸线利用管理,确保长江河势稳定。要进一步加强水生态保护。积极开展流域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自然修复和预防保护,抓好生态脆弱河流治理,有序推动河湖休养生息,合理连通区域河湖水系,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保护恢复河流生态廊道,保障城市水系循环畅通,促进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要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管理能力。着力完善水量、水质等监测网络,加强突发性水污染应急监测体系和水资源保护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加强生态调度、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等关键技术研究,为水生态保护与管理提供支撑保障。
第四,强化流域综合管理。随着水利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流域综合管理日益重要。要在流域尺度上加强跨部门与跨区域的协同管理,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流域水、土、生物等资源,实现流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福利最大化和流域可持续发展。要进一步健全流域综合管理机制。继续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流域水法规体系建设,推动建立适应流域综合管理的流域与区域、流域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科学高效的议事协商和信息共享机制,以及民主便捷的公众参与机制。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流域规划与区域规划相结合、综合规划与专业规划相统一、水利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行业规划相衔接的水利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确保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科学有序。要进一步完善水行政审批管理。继续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严格取水许可、排污口设置、岸线资源开发、河道采砂等涉水、涉河项目的审批管理,不断提高技术审查水平、行政审批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确保程序规范、论证充分、科学合理,做到优质、高效、便捷。要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制,推进水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强化河道采砂、入河排污、涉水工程建设等水行政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加强涉水纠纷调处,不断规范流域水事秩序。
第五,提升流域机构自身能力。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对新时期治江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必须适应形势,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苦练内功,提升能力,切实履行好流域机构职责。要进一步加强治江科技支撑。科技是长江委的“立委”之本,要继续推进治江重大战略与技术问题研究,加强科研平台建设,积极开展科技交流合作与科技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推广,提高综合监测能力和水利信息化水平,不断增强技术支撑保障。要进一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完善人才培养与引进的评价激励机制,着力培养学科领军人才、科技骨干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和优秀经营管理人才,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人才发展环境,引领治江事业科学发展。要进一步促进单位改革发展。牢固树立全委一盘棋的思想,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治江工作大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委机关的依法行政和综合管理能力、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支撑和经济发展能力,努力做到管理高效、运转有序。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选拔和考核机制,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承担监督责任,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持和发扬长江委优良传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做好2014年重点工作,努力实现治江工作新突破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水利部已经成立深化水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水利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我们要按照中央以及水利部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把握“改革统领、科学发展、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取得治江工作新突破。要重点抓好以下10项工作。
第一,认真抓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进一步落实以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及时开展工程水毁隐患排查和汛前检查,消除隐患,备足防汛抗旱物资,保障网络与通讯畅通,加强抢险队伍演练,提高应急抢险能力。抓紧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修订完善长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方案和汉江洪水与水量调度方案。做好水雨情、旱情监测,加强会商,提高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积极推进洪水风险图编制,加快国家防汛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全力抓好堤防、水库、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着力防御中小河流洪涝灾害和山洪、台风灾害,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抓紧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加强长江上游及汉江流域控制性水库群联合调度,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第二,继续完善流域规划体系。积极推进《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流域专业、专项规划和支流综合规划,加强各类规划的协调一致,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编制完成帕隆藏布、湘江、资水、抚河、信江等流域综合规划和长江流域(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长江流域(片)水资源保护规划等并上报。继续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补充规划、朗钦藏布流域综合规划等编制工作进程。启动长江流域(片)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通天河及江源区综合规划等。积极做好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规划(修订)、岷江流域综合规划等9项规划的审查配合、修改完善和报批工作。做好雅鲁藏布江流域综合规划、三峡库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等11项规划的审批配合工作。
第三,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认真抓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评估考核制度建设,开展“三条红线”指标体系考核。按计划推进汉江试点工作,探索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机制。组织开展金沙江、牛栏江、乌江等第二批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配合完成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水量调度方案编制审批,制订年度水量调度计划。进一步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加强水库工程蓄水计划与调度方案审查。加强节约用水管理,进一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强化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快长江流域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步伐,加强水资源综合监测。
第四,不断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继续开展三峡水库生态调度和长江流域重点区域水生态监测,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流域水资源保护监控体系,加大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水资源保护规划体系建设,开展湘江、抚河、洞庭湖区等长江流域重要支流、湖泊综合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推进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示范工程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加强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开展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检查督导,推进坡耕地、革命老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有序推进流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实施。开展水生态文明试点审查与评估工作,推进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
第五,着力加强流域水行政管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长江委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流域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水行政许可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查审批工作。加快《长江干支流水库群统一调度与管理条例》等立法前期工作,配合水利部出台《长江河口管理办法》。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深化河湖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强对违法违规项目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进一步深化落实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合作机制各项要求,强化河道采砂现场监管与日常巡查,对非法采砂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推进省际水事纠纷协调工作。继续深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陆水水库水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建设,实施澜沧江水量调度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长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信息共享与协调机制以及水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西南跨界河流管理,维护国家权益。
第六,积极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扎实做好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工程通水前各项准备,配合水利部做好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运行管理专项研究,组织编制一期工程调度规程。继续做好三峡等重点工程技术服务,开展三峡工程峻工验收相关工作。今年中央将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重大关键性水利工程,要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引汉济渭、引江济淮、滇中引水、鄂北调水等重大引调水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以及长江口近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前期工作,促进工程尽早开工建设。适时开展长江荆江河段河势控制应急工程项目、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3个河控项目等工程的竣工验收。做好流域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的初步设计复核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检查指导,开展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等农村水利重点工程监督检查。
第七,进一步夯实治江基础工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围绕长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利水电工程建成运行的影响及对策、长江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长江流域管理改革与发展等长江治理开发保护和管理若干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争取得重大突破。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科技交流与合作,着力构建国家、省部、流域多层次相结合的科技基础平台,围绕治江重大问题开展联合攻关,推进科技成果应用和转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治江高级人才计划和长江委今后五年人才发展规划,着力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强基础资料收集与运用。重视原型观测和资料整理,继续推进长江流域片水利综合监测站网建设,加强长江流域水利普查成果应用。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长江委信息化顶层设计,继续开展长江流域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保护、河道建设项目管理等应用集成平台建设,推进无纸化办公。
第八,切实强化内部管理。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切实增强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政务管理,严格执行《长江委工作规则》,认真落实各项议事决策和办事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执行督办,严格纪律约束。强化技术管理,认真执行《长江委技术管理办法》,强化技术协作,加强技术审核,落实把关责任。强化财务管理,落实预算管理“三项机制”,着力加强资产监管和财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审计监督,维护良好财经秩序。强化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薪酬管理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构建结构合理、水平适当、管理规范的收入分配秩序。强化事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反对浪费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提倡勤俭节约,提高后勤保障水平,抓好安全生产。
第九,扎实推进长江委自身建设。加强政策学习和研究,抓住中央和地方深化改革划分事权的契机,积极争取流域机构的职责和履行职责的抓手,不断增强履职能力。加强委内协调发展,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形成统分有序、执行有力、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良性机制。加强委属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项目储备,按期完成水文测报中心和综合服务楼及汉江集团总部大楼建设目标,加快推进职工住宅建设。要着力解决好机关大院停车、职工食堂及住宅小区管理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推动离退休人员居家养老、旧房电梯改造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委级大病医疗统筹,实行大病救助机制;坚持依法信访,及时化解矛盾。
第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改革意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收尾和总结,进一步转变作风,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责任落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制定并组织实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第二个五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认真落实离退休人员“两个待遇”,努力办好老年大学。做好统战、社团和工青妇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好治江舆情信息和宣传工作,推进长江水文化建设,为治江事业提供良好舆论环境和强大精神动力。
最后强调一下,春节快到了,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制定措施,做好治安、安全事故的防范和重大紧急情况的应对,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树立勤政廉政、节俭办事的良好风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同志们,改革号角已经吹响,新的征程已经开启。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在水利部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和大局责任意识,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治江事业和长江委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